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020-09-10 1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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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
3049
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竞争性磋商条件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
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中咨海外咨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以下简称:采
购人)委托,对“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
定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承担本项目,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供
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ZH90489-QQF20200795
2.3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2.4服务内容:(一)乙方律师协助甲方处理的日常法律事务,包括:1.对医院所有合
同进行审查。2.对医院有关运营管理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3.对医院改革、
改制草拟的法律文书进行审查、帮助制定医院内部的规章制度;4.为医院经营管理中的决策
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5.根据医院的需要以法律顾问的名义对外签发律师函;6.
根据医院的需要,对职工进行法律培训、宣传医药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省级政府部门的相
关规定;7.不定期介绍宣传国家和地方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8.应医院要求为医院的法律
行为和法律事实出具律师见证书;9.协助医院与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联系,适时提供法律
意见;10.处理医院与职工之间的劳动争议;11.协助医院处理突发事件、信访处理等工作;
12.发生医疗纠纷时,协助医院与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工作联系;13.接受医院委托,代表医
院参与医疗纠纷的和解、调解;14.接受医院委托,代表医院参与医疗纠纷的行政处理,医
疗事故技术鉴定,司法鉴定、尸体解剖检查等;15.接受医院委托,代表医院参与医疗纠纷
的诉讼。(二)乙方律师协助甲方处理的专项法律事务1.从医院全面风险管理的角度,协助
医院建立法律风险管控体系;2.设计医院投融资创新产品;3.配合医院经营进展,提供资本
运作相关的专项法律服务(医院托管、收购、兼并、上市、招投标、项目融资、资产重组等);
4.为医院寻找海内外的医疗卫生方面的项目合作,协助医院进行项目包装、筛查、策划,拟
定谈判方案,项目投融资方案等;5.参与医院基建、装修工程的专项招标事务,包含合同的
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监督等;6.接受医院委托或与医院合作,主持、参与和医院运营
及风险管理相关的课题研究;7.协助医院建立完善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医生行医风险;8.
从人事相关法律规定角度,协助审定医院人事管理制度的合法性,降低用工风险。9.其他法
律事务。
2.5本项目预算金额为:18万元;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7服务地点: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符合的资格条件:
3.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提
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登记证;
3.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2.1提供2018年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告。
3.1.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3.1.2.2.1供应商在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未出现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
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
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2.2.2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由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以书面形式随采购文件一并
存档。
3.1.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书面声明);
3.1.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
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供应商具备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证书在有效
期内并经年度考核合格(复印件加盖公章);
3.2.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经司法行政机构批
准成立的非个人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5年以上,不少于10名专职执业律师(提供六
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3.2.3近5年来,截止本项目开标之日的期间内,律师事务所以及拟提供服务的律师均
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附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声
明);
3.2.4律师事务所具备处理综合法律事务及医疗纠纷的能力,且具有2年以上为医疗机
构提供法律顾问服务的经验,有能力为医院提供整体法律风险防范方案且不断持续改
进,并提供相关承诺;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
项目采购活动;
3.4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09月11日至2020年09月17日,每天上午9:
00-12:0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2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前来报名并购买
竞争性磋商文件,资料不齐全的将被拒绝。请持《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各潜在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所示的资格条件,采购
代理机构只审查公告中要求携带的资料,不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
资格,以磋商小组审查结果为准。
4.3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与广福路交叉口中天融域小
区17幢1单元4楼。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09月22日14时00分至14点30分(北京时间)。
5.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地点:2020年09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3楼2评标室(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与广福路交叉口中天
融域小区17幢1单元)。
5.3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
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投标服务平台、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云南省阜
外心血管病医院网(http://www.ynfwyy.com/News/Columns/List/9)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
非指定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阜外心血管病医院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西北新区沙河北路528号
联系人:陈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中咨海外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前兴路与广福路交叉口中天融域小区17幢1单元4楼
联系人:任老师、蒋老师、夏老师
电话:0871-64563522-6062
传真:0871—63107005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南市区支行
帐号:2502025019200136802
公司资质 Company Qualification

工程造价甲级证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甲级资格证书

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甲级资质证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乙级资质证书

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乙级资格证书